考生和家长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、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,不要选择路边露天摊点用餐。应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b级或动态等级为微笑及以上的餐饮单位就餐。
用餐前应洗手,注意餐具卫生,倡导分餐制。用餐时要注意食物是否新鲜、颜色和味道是否正常。要注意科学饮食、荤素搭配、不暴饮暴食。
不食用河豚鱼、不认识的野生菌和野菜、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、发芽或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,不吃生食海产品,慎重选择豆浆、四季豆、熟卤菜、果蔬品牌、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。
发生食物中毒应尽快就诊和报告,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症状是呕吐、腹泻。就餐后如感到不适,要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治疗,并保存好消费票据、问题食品、就诊记录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,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市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可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“12331”,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。